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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识(LOGO)评选结果公示

时间:2023-02-28 18:20:30  来源: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展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形象,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根据《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识(LOGO)设计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开展了公开征集贵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识(LOGO)设计有奖征集活动。经过宣传发动、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评选出6件获奖作品、2件备选作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若对以上候选对象有异议,请在2023年3月6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775-4563102,电子邮箱:04563102@163.com,来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A区551室。

        附件:贵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识(LOGO)入选名单及作品

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贵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识(LOGO)入选名单

微信截图_20230228182748.jpg

贵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识(LOGO)入选作品

一等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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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岑林焕

入围奖(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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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张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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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韩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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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高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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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刘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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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燕英标

备选(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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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刘竹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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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王月清

  编辑:李小锋  责编:刘阳  终审:黄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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