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三十三)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时间:2023-01-18 16:15:07  来源: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三十三)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化肥、农药减量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广西应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但督察发现,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不实,有的没有入户调查,有的直接平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共性问题)。

  二、责任单位

  贵港市委、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力度。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我市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了《贵港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贵港市2021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2021年贵港市土肥工作意见》、《贵港市2021年手机施肥点点通系统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冬季绿肥田间管理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出台了规范桉树种植的有关规定,减少桉树种植规模及经营强度,从而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如平南县发布了《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桉树等人工用材林更新改造工作的通告》,港北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港北区2019—2021年度残次林、水源林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林业用地上的桉树种植行为,减少因桉树种植造成的面源污染。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广种绿肥等系列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宣传和应用,组织开发了贵港市手机施肥点点通系统,倡导科技服务新方式引领农民群众科学精准减量施肥,举办了桉树科学种植管护技术研讨会,引导桉树种植合作社、种植大户及基层技术人员科学施肥,2021-2022年开展了6期农药科学安全培训,共发布了30期病虫情报。三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21、2022年我市分别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92.8、531.58万亩(自治区下达任务数分别为489、530万亩),分别发展绿肥种植面积17.11、21.3万亩(自治区下达任务数均为17万亩)。据统计部门统计,2015-2021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折纯量)分别为19.57万吨、19.58万吨、19.52万吨、20.24万吨、19.50万吨、18.77万吨、17.71万吨,全市农药使用量(实物量)分别为6505吨、6171吨、6085吨、5234吨、5273吨、5165吨、5006吨,实现了到2021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不高于“十三五”期间峰值水平)。

  (二)强化部门沟通,确保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质量。

  一是加强沟通交流。农业农村、林业、统计等部门通过座谈交流、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沟通对接,市农业农村局赴市统计局开展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座谈交流,主动提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开展情况,供统计部门参考。二是开展调研指导。市统计局于2021年9月9日-20日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调研并对农用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等指标进行现场指导,形成调研报告。本次调研针对农药使用量、化肥施用量及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等指标进行重点调研,调研发现,部分基层填报对象对这些指标的报送,多采用询问加推算的方式进行取数,调研组在现场就这些指标进行详实讲解,强调入户调查,必须依法统计、实事求是,指导县区级、乡镇级、乡村级统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农药化肥使用量数据统计填报,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2021年农药化肥使用量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

  (三)加强培训指导,促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规范化。

  一是按照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自2021年二季度起,全市推行农村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印发的《广西乡村两级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试行)》,并印发《贵港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乡村两级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参照执行。三是统一印发《农村统计基层台账(2021年至2025年)》到各乡镇,并要求各乡镇如实完善台账。四是切实做好农药数据统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县两级人员参加全区植保专业统计技术培训班,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农办市〔2021〕5号)文件要求,通过“全国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农药数据。五是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召开2021年农村统计年报业务培训班,对农用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及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等指标的填报进行更详细的讲解。

  四、验收情况

  我市已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三十三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已组织自行验收并于2022年4月7日向自治区申请验收销号。2022年12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整改办)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销号备案事宜,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问题三十三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18日至2月3日。

  监督电话:0775-4560057。

  编辑:李小锋  责编:刘阳  终审:龚济好 
推荐资讯
何维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桂开展专题调研 刘宁蓝天立参加有关活动
何维率全国人大常委会
报告预计:今年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将持续增强
报告预计:今年我国粮
我市成功创建6个国家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 排名全区第二
我市成功创建6个国家级
东方已明 浩歌长存——纪念西南剧展80周年暨第八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专题片
东方已明 浩歌长存——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