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午,贵港市《平南龚州生态园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城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闫九球介绍《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结构和主要内容等情况。
平南龚州生态园项目于2009年7月由平南县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立项。该项目位于平南县城东北面地段,与城区紧密相连,项目占地5000亩,目前已完成一期工程,面积940.5927亩,公园的设计建设以突出原生态的大自然环境和平南的历史文化相结合为主线,着力打造城市建设的新亮点。《条例》的出台,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发挥重要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21年4月21日、6月25日和8月25日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在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同时经 2021年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需要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加强学习宣传,三是要细化配套实施办法,四是要注重协调配合,五是要强化督导检查。
《条列》的出台,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发挥重要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叶义,副市长刘晓华参加发布会。 |